[特别报道]
灭绝中的野生虎

目前,中国境内现存野生虎不足30只,大多分布在与邻国交界的东北和西南地带。野生华南虎已经功能性灭绝,其他残存的印支虎和孟加拉虎个体,也仅仅存在于云南和西藏东南地区。野生东北虎仅分布于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与俄罗斯远东接壤的地区,只有个别个体长期停留。由于俄罗斯方面还幸存了450只左右的种群,这也是中国野生东北虎唯一可能恢复的希望。
如今,野生老虎的命运危机四伏。栖息地的丧失、对老虎及其猎物的持续盗猎,再加上政府在维持老虎种群的工作力度不够,导致老虎种群数量急剧萎缩。据估计,老虎目前仅占其历史分布区域的7%,在过去十年间,老虎的分布区域减少了41%。
野生虎之难
自1975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一届缔约国大会以来,保护世界仅存的野生虎也由此成为国际社会共同的政治愿望。为阻止野生虎数量继续减少,CITES公约通过了多项决议,以控制对虎器官及衍生物的非法贸易。
为履行国际公约,中国也于1993年禁止了对虎骨这一传统中医药材的国内贸易。之后,中国政府还将虎骨自官方药典中删除,开展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并积极探索中药材中虎骨的替代品。这些举措卓有成效地抑制了国内合法虎制品产业。
在有效的贸易禁令与严格执法的共同作用下,俄罗斯远东地区野生东北虎种群得以恢复。国际虎联盟的另一个成员TRAFFIC近期对中国 518家中药店调查发现仅有2.5%的商店声称储有虎骨。
尽管对老虎这一明星物种实施了区域性和国际性的保护,其种群数量仍持续下降。对于老虎数量锐减的另一种解释,是亚洲国家逐渐变得富足,因此更多的消费者使用虎制品。在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重开虎制品消费的闸门将无疑会给野生虎带来灭顶之灾。
重开虎场之患
为了解除这场给野生虎造成浩劫的危机,2006年,来自动物保护、动物福利、动物科学、以及中医药界的多个非政府组织联合起来,形成了规模空前的世界老虎保护联盟。尽管这些组织来自世界各地且宗旨不同,但都对野生虎的存亡怀着共同的忧虑和一个共同的目的,即终止虎贸易。
根据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向CITES提交的报告,中国各养虎场的人工繁殖虎以每年800只的速度不断增加。中国最大的两个老虎繁殖中心,分别是黑龙江省横道河子猫科动物繁育中心,养殖东北虎;桂林熊虎山庄,养殖华南虎。国际虎联盟调查发现,假借“保护”和“维护人类健康”之名,这些养虎场加速虎的繁殖,囤积虎的尸骨,其中一些甚至已经开始售卖虎骨制品。2006年底,中国各养虎场已累积了约5000头人工繁殖虎,且还在以每年800头的速度不断增加。养虎场主为了摆脱由于错误投资这项违禁商品所造成的财务窘境,开始积极公开游说政府重开贸易禁令。

虎制品贸易严重威胁着野生虎的生存 © IFAW
迫于 “虎繁育场”的商人们的压力,中国野生动物管理机构国际林业局宣称,正在“探讨允许使用人工繁育虎骨入药的可行性”。
纯粹以商业为目的的虎饲养场所谓的“以虎养虎“对野生虎保护有百害而无一益。人工饲养虎基因杂乱、退化,既无保护价值,也由于野性尽失,缺乏生存能力而无法被放归野外。同时,为卖虎而养虎的行为也将重新唤醒已逐渐熄灭的,人们对虎制品的市场需求,从而刺激对野生虎的盗猎。饲养一头虎从小到大的成本高达7000美元,而猎杀一头野生虎只需花费15美元,相较之下,高昂的利润率将成为盗猎野生虎的强大动因。并且,由于直观虎骨以及制品无法分辨其来自野生虎还是人工饲养虎,养虎卖虎也将为执法人员造成巨大困难,为野生虎制品混入市场提供契机。野生虎的生存状态已如此脆弱,任何额外增加的盗猎压力都会将它们推向灭绝。
此外,养虎卖虎还有损于传统中医药的美誉。中医药界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到,以濒危动植物入药不仅有害中医药整体形象,还阻碍它在国际市场的发展。“作为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传统中医药并不希望承担导致虎灭绝的责任”,美洲中医学院院长黄立新在CITES公约大会上声明:“申请虎器官贸易合法化的要求绝非出自传统中医药界,而仅代表那些以养虎谋求商业利益的投资个人的愿望”。
2007年6月,CITES公约171个缔约国一致通过了“虎及其他亚洲大型猫科动物的保护和贸易”的决议。决议要求所有缔约国贯彻执行虎保护的有关公约决定,加强国际间合作以控制虎及其制品的非法贸易,并且,不以对虎器官及其衍生物进行贸易为目的而驯养繁殖虎。这项决议于2007年9月13日起生效。
自缔约国大会以来,印度正式对其野生虎种群数可能已锐减到1300头的说法表示接受,这一数量远低于此前的官方估计。由于印度国内并不存在对虎皮或虎骨的需求,其野生虎数量的急剧下降更进一步证实, 一国对野生动物制品的需求会直接影响邻国野生动物的存亡。
在这野生虎存亡危在旦夕的时刻,世界在瞩目中国,期待中国能够作出永久保持虎贸易禁令的承诺,关闭以商业为目的的养虎场,并投资于野生虎的就地保护。

老虎分布区域在上个世纪迅速缩小
(本文摘自《财经·视觉》2008年2月第一期IFAW亚洲地区总代表葛芮的同名文章,部分内容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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