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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秦皇岛市领导: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国际动物福利组织之一,在世界各地拥有数百万支持者。基金会多年以来与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合作开展动物保护工作,并积极推行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动物福利理念和保护政策。
近日获悉秦皇岛市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声称“将进行拉网式清查”,对某些犬只捕杀并“收取犬主200元捕杀费”等。对此,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表示高度关注。诚然,通过普遍免疫预防狂犬病是值得肯定的做法,但是以治理狂犬病为名义,简单粗暴的对犬只大肆扑杀,不仅严重浪费社会资源,完全无益于疾病防控,还必将引起国内外舆论对残杀动物的强烈谴责。我基金会呼吁秦皇岛市能够从全局考虑,立即停止打狗行动。
首先要指出的是,打狗行动对于狂犬病的防治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在世界范围内早已证实,只有积极普及对犬的免疫和对人在被咬伤后的正确处理才是防控和消灭狂犬病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另外,2004 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物权法》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公民合法财产包括“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因此,以整治城市卫生之名棒杀公民饲养的动物的行为,不仅严重伤害了犬主的感情,更违反了《宪法》的基本精神,侵犯了公民饲养伴侣动物的基本权益。
善待动物是一个国家,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标志。首尔(汉城)和雅典及许多举办过奥运的城市或国家也曾面临过吃狗肉、流浪动物管理等问题,而这些政府本着人道的精神,采取积极有效的科学措施,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和谐社会”的理念同时也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作为承办2008北京奥运会的城市的秦皇岛市,在奥运一周年之际,在新中国60岁生日即将到来之际却下令大规模捕杀犬只,是个刺耳的不和谐音。北京市曾在2006年秋采取针对养犬的专项治理行动,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重视。2007年北京市养犬管理机构与包括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在内的多家动物保护组织合作,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和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城市发展加快,养犬的家庭越来越多,我基金会于2007年在北京市的调查表明,大多数城市养犬家庭都有着较强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主要是受过良好教育、工作状况稳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白领和工薪阶层,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因此,养犬管理部门,必须更人性化地执行法规,必须争取全社会,尤其是养犬人的理解和尊重,否则必然导致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
养犬管理是每一个发展中的城市都必须面临的问题。管理与服务并重,以疏导教育代替高压限制是我国政府部门行政能力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目前的《秦皇岛市养犬管理规定》制定的时间较早,已不能满足日趋变化的养犬管理的需求。很多条款缺乏科学性,忽略了对动物最基本需求的考虑,对文明养犬人服务不足限制有余,造成法规的得不到市民的理解和尊重,甚至是对《规定》的冷漠和敌视。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制造新的矛盾,必将引发更深层的社会问题。
目前《规定》中对遛犬时间为21时至次日6时的限制,既不符合犬的生理心理特点,也给养犬人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而对于35公分肩高的一刀切的限制做法也没有任何的科学依据。限制饲养某些犬类,应该根据犬类的脾性,而不是身高。这一标准导致很多饲养温顺的大型犬的犬主想上证而不能,或是犬只上证了却又在一夜之间变为“非法”犬的尴尬局面。《规定》中条款的设立应该以听证方式,广泛吸纳国际经验,听取犬行为专家、养犬人、非养犬人多方意见,考虑各方权益。
简单的把不负责的养犬人之患定义为“狗患”,将所有不文明养犬人的罪责都归咎于没有法律行为能力的动物,根本不能解决养犬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反而会引发新的矛盾。我基金会希望秦皇岛市能够积极听取国内外各方面的意见,尽早制定和执行更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养犬管理措施,积极宣传文明养犬的理念,为养犬人提供更多的教育和服务,避免片面执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文明养犬,和谐养犬。
秦皇岛是历史悠久的旅游城市,也是青春活力的奥运城市,是新中国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尊重生命,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共同繁荣是现代伦理的基本标准之一。为了秦皇岛市和河北省多年积累的美誉度,为了和谐中国的形象不蒙受损失,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代表全球数百万支持者诚恳的各级领导能够重视此事,立即制止“打狗” 行动,在未来采取更为有效人道的措施,改善养犬管理。
我基金会驻全球16个国家的办公机构将通过使馆和媒体继续深度关注事态的发展。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亚洲区总代表
Grace Gabriel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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